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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介(QMAS)- 把握机会 成就未来
来源:
时间:2020-05-26

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,又称“优才计划”,本 计 划 旨 在 吸 引 一 些 具 有 认 可 资 历 的 内 地 优 秀 人 才 和 专 业 人 才 来 港 工 作 , 以 满 足 香 港 人 才 的 需 要 , 提 高 香 港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。


这 些 内 地 人 才 必 须 拥 有 香港 缺 乏 或 无 法 即 时 提 供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。 输 入 的 人 才 必 须 能 为 本 地 企 业 的 日 常 运 作 及 有 关 的 行 业 作 出 贡 献 , 以 促 进 香 港 的 经 济 发 展 。 计 划 也 适 用 于 输 入 艺 术 、 文 化 、 体 育 , 以 至 饮 食 界 的 优 才 和 专 才 , 以 巩 固 香 港 作 为 亚 洲 国 际 都 会 的 地 位 。


优才计划属于香港定居计划,批准之后享有香港居住、学习、工作等权利,7年后可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,领取香港


获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无 须 在 来 港 定 居 前 先 获 得 本 地 雇 主 聘 任 。 所 有 申 请 人 均 必 须 首 先 符 合 基 本 资 格 的 要 求 , 才 可 根 据 计 划 所 设 两 套 计 分 制 度 的 其 中 一 套 获 取 分 数 , 与 其 他 申 请 人 竞 争 名额 。 两 套 计 分 制 度 分 别 是 「 综合计分制 」 和 「 成就计分制 」 。 获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可 带 同 配 偶 及 1 8 岁 以 下 未 婚 及 受 养 的 子 女 来 港 , 惟 其 必 须 能 自 行 负 担 受 养 人 在 香 港 的 生 活 和 住 宿 , 不 需 依 赖 公 共 援 助


本计 划 适合中国大陆及其他国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,但不 适 用 于 以下国家的国民申请 : 阿 富 汗 、 柬 埔 寨 、 古 巴 、 老 挝 、 朝 鲜 、 尼 泊 尔 及 越 南


港优才入境计划新政内容:


一、 放宽逗留期限

1. 通过综合计分制申请优才获批的申请人,签证期限由现行模式1+2+2+3,变更为2+3+3;

2. 成就计分制获批后直接给与8年逗留签证;

3.综合计分制下的顶尖人才(通过优才计划赴港不低于2年,年薪200万港币以上),可获准2+6;二、 增加额外加分制度

港府为吸引更为优秀的人才,新政中对于申请人的工作经验、学历方面分数有所降低,但新增了额外加分制度。

在综合计分制下给予有优秀教育背景和2年以上国际工作经验额外分数。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指标,若申请人就读排名靠前具备竞争力的高等学府,额外再加30分。2年国际工作经验加15分。

第1步:了解香港

香港(Hong Kong),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,国际大都市,仅次于伦敦和纽约的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,与美国纽约、英国伦敦并称“纽伦港”。


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,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,也是全球最富裕、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。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、服务和航运中心,以廉洁的政府、良好的治安、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。


香港保持资本主义制度,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 。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,也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,经济自由度指数位居世界首位。有“东方之珠”、“美食天堂”和“购物天堂”等美誉。


第2步:评估申请资格

申请香港优才计划移民,申请人首先必须符合“基本资格”,然后再满足“积分要求”,才能申请。


1. 香港优才计划的“基本资格”:


年 龄申 请 人 根 据 本 计 划 提 交 申 请 时 , 年 龄 必 须 在 18 岁 或 以 上 。

经济能力要求申 请 人 必 须 证 明 能 独 力 负 担 其 本 人 及 受 养 人 ( 如 果 有 ) 居 港 期 间 的 生 活 和 住 宿 , 不 需 依 赖 公 共 援 助 。

良 好 品 格不 论 在 香 港 或 其 他 地 方 , 申 请 人 不 得 有 任 何 刑 事 罪 行 记 录 或 不 良 入 境 记 录 。

语言能力申 请 人 须 具 备 良 好 中 文 或 英 文 的 书 写 及 口 语 能 力 ( 中 文 口 语 指 普 通 话 或 粤 语 ) 。

基 本 学 历申 请 人 必 须 具 备 良 好 学 历 , 一 般 要 求 为 具 备 由 认 可 大 学 或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颁 授 的 大 学 学 位 。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, 能 附 以 证 明 文 件 的 良 好 技 术 资 历 、 可 证 明 的 专 业 能 力 及 / 或 经 验 及 成 就 亦 可 获 考 虑 。

申 请 人 如 未 能 提 供 令 人 信 纳 的 证 明 文 件 , 证 明 符 合 上 述 所 有 基 本 资 格 , 其 申 请 将 会 即 时 被 拒 絶 , 不 获 继 续 处 理 。


2. 香港优才计划的“积分要求”:


香港优才计划对申请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计分评估。有两套积分机制:“综合计分制”和“成就计分制”。综合积分制针对普通专业技术人才申请人,设有最低及格分数,批准从刚分到低分进行;“成就计分制”针对具有超凡才能和技术,并取得卓越成就的申请人,没有及格分,符合即得分,不符合即不得分。


(1)  “综 合 计 分 制 ”


设 有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,最 新 适 用 的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是 8 0 分。 有 兴 趣 申 请 的 人 士 , 应 先 评 估 其 个 人 资 历 是 否 已 达 到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, 才 提 交 申 请 。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可 能 会 不 时 更 改 。


得分范畴 分数 得分

1 年龄(最高30分)

18-39 30

40-44 20

45-50 15

51 或以上 0

2 学历 / 专业资格(最高70分)

持有国际认可著名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加分 30

博士学位 / 2个或以上硕士学位 40

硕士学位 / 2个或以上学士学位 20

学士学位 / 由国家或国际认可或著名的专业团体颁授,证明持有人具有极高水平的专门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专业资格 10

3 工作经验(最高65分)

不少于10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,当中最少5年担任高级职位 40

不少于5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,当中最少2年担任高级职位 30

不少于5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15

不少于2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5

不少于2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国际工作经验 15

4 语文能力(最高20分)

良好中文及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(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) 20

除了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外(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),也能流利应用不少于一种外国语言(包括书写及口语能力) 15

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(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) 10

5 家庭背景(最高20分)

5.1 至少一名直系家庭成员(已婚配偶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子女)是现居于香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5

5.2 随行已婚配偶的学历相当于大学学位或以上的水平 5

5.3 每名随行的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得5分,最高可得10分 5 / 10

最高165分

(2) 成 就 计 分 制

本 计 划 亦 为 具 备 超 凡 才 能 或 技 术 并 拥 有 杰 出 成 就 的 个 别 人 士 , 提 供 另 一 套 申 请 来 港 的 计 分 制 度 。 这 类 别 的 申 请 人 可 选 择 以 「 成 就 计 分 制 」 接 受 评 核 。 此 计 分 制 的 要 求 极 高 。 此 计 分 制 以 申 请 人 的 成 就 作 为 评 核 基 准 , 选 择 以 此 计 分 制 评 核 其 申 请 者 , 只 能 从 一 个 得 分 范 畴 获 取 1 6 5 分 。 申 请 人 如 被 视 作 符 合 下 段 所 述 此 计 分 制 所 列 的 其 中 一 项 要 求 , 可 获 取 1 6 5 分 , 不 符 合 者 则 不 会 获 得 分 数 , 而 不 能 取 得 分 数 的 申 请 人 , 其 申 请 会 即 时 被 拒 絶 。


如 符 合 下 述 要 求 , 可 依 此 计 分 制 获 取 分 数 :


申 请 人 曾 获 得 杰 出 成 就 奖 ( 例 如 奥 运 奖 牌 、 诺 贝 尔 奖 、 国 家 / 国 际 奖 项 ) ; 或

申 请 人 可 以 证 明 其 工 作 得 到 同 业 肯 定 , 或 对 其 界 别 的 发 展 有 重 大 贡 献 ( 例 如 获 业 内 颁 发 终 生 成 就 奖 ) 。

第3步:准备申请文件

香港优才计划申请需要的文件:




申请表格:填写并签名

照片(贴到申请表中)

年龄文件

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

小孩出生证复印件

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

全家人 复印件

生活资金文件: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家人足以支持在香港头12个月生活的资金证据

银行存款证明或存折1年来的交易记录

房产证复印件、房产购买手续和近两年内的房产评估报告(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产,需要有权威机构出具所有权证明)

股票账户交易记录

基金证明

公司所有权文件和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

18岁以上成员近6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(可以在面试前准备。面试前10年内在任何国家居住超过12个月的都需要)

中文能力证明(中国居民不用)

学历和专业技术文件:

主申请人和配偶所有大学学士以上学历证书

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密封的学位认证报告正本(不退还)、

由学校密封的最高学历的成绩单原件(不退还,针对非大陆地区颁发的学历)、

取得的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、

专业证书的发证机关的名称、详细地址、联络电话、传真等

专业领域获得的奖励的证据等

工作经历文件表

雇佣合同书复印件

任命书复印件

工作推荐信或证明信,详细陈述申请人在公司职位、职责和工作内容

公司组织结构图复印件,注明申请人的位置和公司人数

申请人签署的管理文件

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股东,提供公司注册文件、股份文件,公司财务报表、纳税文件

公司宣传册、最新的工资表

外语(除汉语和英语之外)能力证据

家庭背景文件(有居住于香港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直系亲属)

亲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
亲属关系证明(结婚证明、出生证明、领养手续等)

亲属居住香港的证据,比如递交申请前一个月的水电费单、电话单、房租收据等

使用成就计分体制的文件

申请人获得杰出成就奖的证据(如奥运奖牌、诺贝尔奖、国家或国际奖项)

证明申请人已经获得同行业认可或有重大贡献的证据(比如行业终生成就奖等)

第4步:递交申请

申请文件准备齐全后,邮寄或直接送交香港入境处


递交申请时,不用缴纳申请费用


第1步:申请正式受理,获得档案号码

申请送交入境处后1个月左右,申请人可以收到香港入境处的正式受理相信,每个成员都会有一封受理信和档案号码




第2步:申请的审理,补充文件

申请审理过程中,如果移民官认为需要补充文件,会发出补充文件的要求信给申请人




第3步:入境处甄选申请,分配名额

入境处的甄 选 程 序 会 定 期 进 行(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) , 为 申 请 人 分 配 名 额 。


在 每 次 甄 选 程 序 中 , 同 时 符 合 「 基 本 资 格 」 并 在 「 综 合 计 分 制 」 下 累 计 得 分 达 到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的 申 请 , 及 符 合 「 基 本 资 格 」 并 在 「 成 就 计 分 制 」 下 获 得 分 数 的 申 请 , 依 总 得 分 排 列 名 次 后 , 得 分 较 高 的 申 请 将 获 提 选 作 进 一 步 评 核 。


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( 下 简 称 「 入 境 处 处 长 」 ) 可根 据 本 计 划 评 核 、 评 分 及 分 配 名 额 征 询 一 个 咨 询 委 员 会 的 意 见 。 该 咨 询 委 员 会 由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行 政 长 官 委 任 的 官 方 及 非 官 方 成 员 组 成 。 咨 询 委 员 会 将 考 虑 香 港 的 社 会 经 济 需 要 ﹑ 各 申 请 人 所 属 界 别 及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, 向 入 境 处 处 长 建 议 如 何 分 配 每 次 甄 选 程 序 中 可 分 配 的 名 额 。 得 分 较 高 的 申 请 人 不 一 定 获 分 配 名 额 。


每 次 甄选结果 会 在 入 境 处 网 页 公 布(公布申请档案号码) 。


由 于 甄 选 程 序 需 时 , 除 非 入 境 处 向 有 关 申 请 人 发 出 申 请 被 拒 絶 的 通 知 , 否 则 申 请 人 可 视 其 申 请 为 正 在 办 理 中 。


第4步:原则性批准和面试

在 甄 选 程 序 中 获 分 配 名 额 的 申 请 人 将 获 发 一 封 「 原 则 上 批 准 通 知 书 」


接 获 该 函 件 后 , 申 请 人 须 亲 身 前 来 香 港 入境处出 席 面试 , 并 出 示 其 在 申 请 期 间 递 交 的 所 有 文 件 的 原件 , 以 便 入 境 处 查 证 。另外,还需要无犯罪记录、单位准迁信等文件


面试只需要主申请人出席,家属不用出席


申 请 人 可 以 访 客 身 份 来 港 出 席 上 述 会 面 。 获 发 「 原 则 上 批 准 通 知 书 」 , 并 不 自 动 保 证 申 请 人 最 终 可 循 本 计 划 获 准 入 境 香 港 或 逗 留 香 港


第5步:获得正式批准,缴纳申请费,签发签证

在 入 境 处 满 意 查 证 所 有 文 件 而 且 各 相 关 申 请 程 序 均 告 完 成 后 , 获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可 根 据 本 计 划 获得正式批准,获发 有效期1年的逗 留 香 港 的 签 证 / 进 入 许 可。该 入 境 签 证 / 进 入 许 可 标 签 应 贴 在 申 请 人 的 有 效 旅 行 证 件 的 空 白 签 注 页 上 , 在 进 入 香 港 时 向 入 境 处 人 员 出 示 (有效期1年)。

获得正式批准的申请人需要缴纳签证费:港币190元


中 国 内 地 的 居 民 , 包 括 现 时 暂 居 于 香 港 或 澳 门 的 内 地 居 民 , 若 其 申 请 获 批 准 , 于 根 据 本 计 划 来 香 港 居 留 前 必 须 先 取 得 因 私 「 往 来 港 澳 通 行 证 」 ( 「 通 行 证 」 ) 和 相 关 的 赴 港 签 注 。


持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照 的 中 国 公 民 在 海 外 提 交 申 请 , 并 已 取 得 外 国 永 久 居 留 或 在 紧 接 申 请 前 已 在 海 外 居 住 满 一 年 , ( 「 海 外 」 指 中 国 内 地 、 香 港 特 区 和 澳 门 特 区 以 外 的 地 区 ) , 可 使 用 其 有 效 的 中 国 护 照 申 请 根 据 本 计 划 在 香 港 居 留 。 就 循 本 计 划 进 入 香 港 的 目 的 而 言 , 此 类 别 的 海 外 中 国 公 民 并 不 需 要 上 述 的 「 通 行 证 」 及 相 关 的 赴 港 签 注 。


第6步:做好移居香港的准备

第1步:过海关,入境香港

香港优才计划 签 证 / 进 入 许 可 标 签 , 贴 在 申 请 人 的 有 效 旅 行 证 件 的 空 白 签 注 页 上 , 在 进 入 香 港 时 向 入 境 处 人 员 出 示 。




第2步:办理身份证件,在香港定居、生活、学习

获得香港入境签证/许可证之后,30天内客户要激活该证(持该证进入香港一次)。12岁以上的家庭成员,需要向入境处申请身份证,30天后可领取香港非永久身份证




第3步:办理签证延期

获 本 计 划 核 准 人 士 及 其 受 养 人 根 据 香 港 法 例 取 得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前 , 其 居 港 期 受 逗 留 期 限 的 限 制 。 如 其 有 意 继 续 于 香 港 定 居 , 必 须 在 逗 留 期 限 届 满 前 四 个 星 期 内 前 提 出 延 期 逗 留 申 请


对于「 综 合 计 分 制 」 获得批准的:


以 「 综 合 计 分 制 」 获 本 计 划 核 准 人 士 在 首 1 2 个 月 逗 留 期 限 接 近 届 满 时 申 请 延 期 逗 留 , 须 提 供 令 入 境 处 信 纳 的 证 明 文 件 , 证 明 其 已 采 取 来 港 定 居 的 步 骤 , 在 本 港 居 住 , 例 如 取 得 支 薪 聘 任 或 已 建 立 业 务 。


为 符 合 申 请 进 一 步 延 期 逗 留 的 资 格 , 以 「 综 合 计 分 制 」 获 本 计 划 核 准 人 士 须 提 供 令 入 境 处 信 纳 的 证 明 文 件 , 证 明 :


已 于 香 港 定 居 ; 及

对 香 港 有 所 贡 献 , 例 如 担 任 相 当 于 学 位 程 度 、 专 家 水 平 或 高 级 的 支 薪 职 位 , 或 于 香 港 建 立 具 合 理 规 模 的 业 务 。

对于 「 成 就 计 分 制 」 获得批准的:


以 「 成 就 计 分 制 」 获 本 计 划 核 准 人 士 , 如 果 能 证 明 可 独 力 负 担 其 本 人 及 受 养 人 ( 如 果 有 ) 居 港 期 间 的 生 活 和 住 宿 , 不 需 依 赖 公 共 援 助, 其 延 期 逗 留 或 进 一 步 延 期 逗 留 申 请 可 获 考 虑


第4步: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领取香港

以「 综 合 计 分 制 」或 「 成 就 计 分 制 」 获 本 计 划 核 准 人 士 及 / 或 其 受 养 人 在 香 港 通 常 居 住 连 续 不 少 于 7 年 后 ,可 依 香 港 法 例 申 请 香 港 居 留 权 。申请成功后,可以领取香港 。